河南法官7根肋骨骨折,治疗两周后奔走一线,一百天内带领团队执结案件390多件,执行到位3000多万元
来源:驿城区人民法院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执行法官,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执行事业的热爱融入到日常工作,以扎实有力的铿锵步伐,踏出了一个又一个闪亮的足迹。
他在工作中兢兢业业、锐意进取,先后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百日执行攻坚先进个人”、“涉农民工工资维权先进个人”,连续多年当选驿城区人民法院“办案标兵”、“执行能手”、“先进工作者”,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4月荣立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因在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嘉奖。他就是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人、副科级审判员、员额法官张建军。
张建军,男,1970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先后历任确山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后因工作调动调入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至今,现任执行团队负责人、副科级审判员、员额法官。
执行攻坚“铁人”永在前
“团队执结1111件、张建军执结428件、顾军执结294件、杨新军执结288件、张瑞杰执结95件……”
日均收案3.2件,日均执结超过3件,以上数据是2020年以来张建军和执行团队所办理的案件数目。每个案件的执结,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背后更离不开张建军和执行团队付出的巨大努力和辛勤汗水。多年来,“不是在执行现场,就是在去执行现场的路上”这句话成了张建军工作的真实写照。
2019年5月的一天,张建军在加班中意外跌入废井坑,造成七根肋骨骨折,但张建军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住院治疗两周就回到办公室继续工作,一百天内带领团队执结案件390多件,执行到位金额3000多万元。
自2016年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张建军个人执结各类案件1960件,结案总标的25733万余元,执结率远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位居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首位。
执行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如果因为执行出现问题而让当事人感受不到公平正义,那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失望,更可能是对法治的失望。”这句话既是张建军的座右铭,更是他多年拼搏进取的动力。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执结,正是对努力工作的最大回报。
打造优秀执行团队
2020年8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全面提升司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在理念、体系、机制、方式上实现迭代升级,在服务保障大局方面及时跟上、深度回应、积极作为,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承担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职责。
在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中,张建军始终贯彻高效、文明、善意理念,善意文明执行,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确保涉案企业正常经营运转,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2020年11月,张建军接到一起特别的涉企执行案件。在申请执行人高某申请执行某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涉案的被执行人为驻马店本地一家著名的农牧企业。张建军拿到案卷后,当即与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被执行人表示,因为疫情等原因,企业目前经营困难,急需贷款周转资金,希望通过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达成还款协议,给企业一些时间和喘息的机会。经过与高某多次沟通,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分批将案款转入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屏蔽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和信息公开,并于当晚加班制作了终结执行的裁定书,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在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张建军积极主动作为,充分考虑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赞不绝口,一致对法院执行工作提供的良好营商环境表示肯定和感谢。
不忘初心警钟长鸣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回望来时路,时光虽然改变了他的容颜,但从未改变他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法治初心和理想。追梦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张建军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追梦永远在路上。
来源:驿城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学习先进典型】执行道路上的追梦人